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一、实施主体
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服务电话:0558-2110132
二、受理条件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
三、申请材料
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书
2、建筑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
3、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
4、安装验收资料
5、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6、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7、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产权备案证明
9、防坠安全检测报告
四、承诺时限
4工作日(不包含专家评审环节20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或直接到政务服务中住建委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除即办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 2.组织安全科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 3.窗口首席代表根据申请材料、审查意见,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六、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七、办理地点
阜阳市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