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登记
一、实施主体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服务电话:0558-2115035
二、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三、申请材料
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经营场所使用文件3、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信息
4、营业执照
5、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四、承诺时限
1工作日(不包含专家评审环节20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1.受理: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立即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人补正后,应当重新提交申请材料。不属于市场主体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登记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办结:登记机关子以确认,并当场登记,出具登记(备案)通知书,制发营业执照。根据申请人要求通过窗口邮寄或自取营业执照。
六、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七、办理地点
阜阳市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