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一、实施主体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服务电话:0558-2115035
二、受理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其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企业;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请求、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和证据;
4.提交材料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三、申请材料
1、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申请书
2、授权委托书
3、证据材料
4、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
四、承诺时限
1工作日(不包含专家评审环节20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办结;
窗口办理:
1、受理:工作人员初步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2、办结: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及时办理,将办理结果通过申请人指定的形式及时反馈。
六、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七、办理地点
阜阳市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