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一、实施主体
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服务电话:0558-2110132
二、受理条件
1、项目属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19号)确定的人员密集场所或特殊建设工程。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或城乡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等。
3、针对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消防技术标准的,应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19号)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申请材料
1、临时性建筑批准文件
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3、消防设计文件
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书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承诺时限
1工作日(不包含专家评审环节20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审查→办结; 窗口办理: 1、受理:工作人员初步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工作人员对受理通过的依照审查标准及时进行条件审查; 3、办结:工作人员根据审查结果及时办理,将办理结果通过申请人指定的形式及时反馈或送达。

六、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七、办理地点
阜阳市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