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一、实施主体
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服务电话:0558-2110132
二、受理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 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申请材料
1、施工许可阶段申请表
2、施工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用地批准手续
7、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向项目负责人授权书
8、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9、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10、施工许可证承诺书
四、承诺时限
1工作日(不包含专家评审环节20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 网上办理:
- 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办结;
- 窗口办理:
- 1、受理:工作人员初步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 2、办结: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及时办理,将办理结果通过申请人指定的形式及时反馈或送达。

六、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七、办理地点
阜阳市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