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引贷”介绍及产品政策
一、产品介绍
1.业务模式:由担保机构、银行、开发区管委会三方共同承担风险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经开区提供经过认定的企业名录,合作银行负责贷前审查、贷中监控及贷后管理,担保公司“见贷即保”2.贷款额度:500万
3.贷款利率:不超过LPR+1%/年
4.贷款期限:授信期限3年以内(含),贷款期限1年以内(含)。
二、“白名单”企业准入条件
1.与经开区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在两年内且工商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均在经开区;
2.未获得经开区其他金融产品支持;
3.完成投资协议书约定的投资建设进度。
三、申请材料(盖公章)
1.招引贷申请书;
2.投资协议;
3.贷款资金用途承诺书;
4.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征信报告。
5.通过“信用安徽”(https://xyfy.fy.gov.cn/)申请获取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四、负面清单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不予准入:
1.国有资产租金、水费、电费、物业费等未按约定结清(国有公司书面确认);
2.有员工欠薪投诉未解决、安全事故、环保问题并造成一定影响(信用安徽查询公共信息报告);
3.税费、社保等存在欠缴情况(税务部门书面确认);
4.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法律诉讼、行政处罚等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财务状况的事项,或历史贷款逾期超过三个月或累计逾期超过3次(银行审核)。
五、“白名单”审查程序
1.审查:投资促进局对企业进行审查,协议银行进行初审,评审后出具初审准入函(含企业负债率等)。
2.“白名单”确定:投资促进局对银行同意准入的企业,研判拟定推荐白名单报主任办公会议。
六、贷款发放
“白名单”内的企业由借款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夫妻双方,就“招引贷”保证责任向产业发展投资公司(风险资金池管理人)提供反担保。抵押完成后,产业发展投资公司通知银行放款。
招引贷”产品作为针对新进招引企业融资“空窗期”问题的解决方案 ,每户企业仅可申请一次。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续贷期限不超过原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