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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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一、实施主体

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服务电话:0558-2110132


二、受理条件

1、项目属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19号)确定的人员密集场所或特殊建设工程。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证明文件等。


三、申请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0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四、承诺时限

1工作日(不包含专家评审环节20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申请人申请→受理→审查→办结;

窗口办理: 1、受理: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提交业务人员进行材料审查; 3、办结:责任部门办结。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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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七、办理地点

阜阳市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8日

发布机构: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